纪委办、监察室岗位职责
纪委办、监察室的主要工作有:办公室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督查工作、纪律审查工作。具体的岗位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各类会务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公文的拟制、收发、管理等工作;
(四)做好本部门各项工作的材料收集(含大事记)和立卷归档工作;
(五)负责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机要保密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以及党性党风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工作等;
(二)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工作;
(三)负责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维护纪检监察室网页;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督查工作主要职责:
(一)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学校各单位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遵守和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决策的情况;
(三)对招生录取、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奖助学金、学生资助、国有资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
(四)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律审查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负责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初核、立案、调查和处理;
(三)负责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四)负责受理对受党纪处分人员的申诉,做好复查工作;
(五)负责案件的剖析、通报及材料的归档工作;
(六)负责为学校各类人员出具廉政鉴定;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简称巡察办),是负责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与纪委办、监察室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向上级巡视机构、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综合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开展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五、对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督促巡察整改等工作;
六、负责巡察干部人才库建设,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建立巡察工作台账,做好巡察工作档案资料建设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新于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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