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脱贫攻坚收官在即,为持续正风肃纪,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分别是:永登县民乐乡绽龙村原主任王吉福套取危旧房改造资金、违规享受救济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时任村主任王吉福以妻子名义虚报资料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款15000元。2014年、2015年王吉福以女儿名义违规享受救济补助资金2000元。2020年9月,王吉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榆中县青城镇东滩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乾生套取临时救助款问题。2015年,张乾生为支付东滩村工程建设欠李某的工程款和机械费,违规将李某列为临时救助对象,套取临时救助资金1600元。张乾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张乾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镇人大代表资格被依法罢免。
皋兰县九合镇兰沟村文书韩积升套取精准扶贫环境整治人员工资问题。2017年1月,韩积升以2016年4月已支付过的兰沟村精准扶贫环境整治人员工资名册复印件重复做账,套取15000元据为己有。2020年6月,韩积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辞去村文书职务。违纪资金已收缴。
七里河区黄峪镇王官营村党支部原书记窦子福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7月,七里河区黄峪镇王官营村低保对象窦某死亡后,窦子福作为该村负责村民低保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向镇民政办报告死亡信息,致使其亲属仍以窦某名义违规领取5个月低保金共计1398元。2020年5月,窦子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收缴。
通报就是警钟,案例就是教材。市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检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深化不敢腐的震慑。全体党员干部和扶贫领域工作人员要汲取教训,自警自省,不断提升廉洁从政、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既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也要深挖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转变,保障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