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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0-09-25    作者:北京日报     来源:北京日报

1.北京朝京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原组长郭团会、党群办原主任吴岳良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烟酒问题。2018年、2019年中秋节前,郭团会、吴岳良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提供香烟、酒水(价值共计人民币20160元)用于业务招待。此外,郭团会、吴岳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郭团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北京朝京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职务;2020年9月,吴岳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朝来春花卉市场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任洪海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5月至7月,任洪海多次驾驶本单位公务车辆上下班。2020年8月,任洪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3.清洋河水务管理所职工潘立旗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潘立旗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25次,累计支出人民币6777.42元。2020年8月,潘立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来广营乡立城苑社区党委书记王永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及宴请问题。2017年8月及2018年9月,王永春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予的T恤32件(价值共计人民币4360元),并向社区工作人员发放;2018年4月及2018年12月,王永春两次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餐费共计人民币1688元。2020年9月,王永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5.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杨铁滨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问题。2016年,杨铁滨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999元),供其个人使用。2020年1月,杨铁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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