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正义网近日报道,海南省人民医院院长李灼日,因其在医院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受贿,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事后称自己非常后悔。据悉,对于李灼日的行为,2019年2月,海南省有关监管部门展开立案调查;2019年4月,李灼日被“双开”;2019年7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出炉,最终李灼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判处李灼日罚金90万人民币,还依照法律规定追回李灼日所受贿赃款574多万人民币。
据了解,李灼日,于1959年10月出生,是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人,他在1985年成功加入中国共产党;他从小刻苦念书,获得最高学历是博士;2010年8月,他升职为海南省人民医院的院长。值得注意的是,李灼日在海南省人民医院任职前期,工作成果非常明显,多次获得先进称号和省内第一。
据报道,2011年到2017年,李灼日在海南省人民医院任职期间,利用自己的职权便利,与刘某同谋,在医学设备采购等方面收取回扣,最后收到刘某回扣230万人民币、56万美元,总计李灼日收取回扣金额是574万人民币。
蓦然回首,李灼日对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也非常痛心。李灼日在忏悔书上表示,自己从小发奋读书目的就是想出人头地,所以一直读书读到博士,一步一步最终当上了院长职位。他没想到的是,他的许多老朋友和商人将苗头瞄准了他,他面对回扣的巨大诱惑,没有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不料一发不可收拾,最后落了这么一个下场。李灼日还表示,之所以自己有这么大的话语权,是因为他拥有党委书记和医院院长两个职务,所以当他想吃湘菜的时候,就会有人愿意为他做好送上门。
值得庆幸的是,李灼日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不幸的是,李灼日因为没有坚守己心,将为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由此可见,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特别是政府机关,一定要正当运用自己的权力,为人民群众所想,为人民群众所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