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和依靠组织是唯一正确选择
——乐业县原副县长吴某违法案剖析
“给予吴某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11月24日,百色市委常委会对乐业县副县长吴某违法案作出处理决定。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吴某获得从轻减轻处理,关键在于他主动投案,在关键时刻作出正确选择。”
该案是百色市近年来首例处级领导干部主动投案的案件,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在百色市开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试点工作彰显成效的典型案例,因而备受瞩目。
“一对一”廉政家访直击心扉
10月19日,对乐业县副县长吴某来说,是刻骨铭心的日子。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试点工作要求,乐业县委书记方志高分别到县领导班子成员家中开展廉政家访。这天,方志高到了吴某家中。
“领导干部要守纪律、守规矩,不能行不义之举、谋不义之财。”方志高结合百色市人大原副主任韦瑞灵严重违纪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等身边案例,语重心长地说。
吴某的心在颤抖。后来他接受采访说:“领导以前集体约谈、上廉政课,我觉得是讲别人的问题,和自己没关系。现在一对一、面对面家访,直接指向自己,直击灵魂深处。”
“有些领导干部的家属原来是‘贤内助’,后来变成‘贪内助’。我们要汲取深刻教训。”方志高提醒吴某的妻子加强对丈夫“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经常吹“廉政风”,筑牢思想防线。
廉政访谈既严肃郑重,又情真意切。吴某如芒刺在背,他后来接受采访时讲:“廉政家访把家庭监督力量调动起来了。”
吴某彻夜难眠。妻子觉察出来了,问:“你心里是不是有事?”在妻子追问下,吴某把收受老板钱财的事情说了出来。妻子是教师,明白事理,要求丈夫赶快向纪委坦白。吴某的内心激烈斗争,前途怎么办,老人孩子怎么办?
“你去找组织!就算你坐牢,以后我也养你。”妻子坚定地说。在纪法威慑、政策感召和家属支持下,吴某第二天一早就找到县纪委监委。
人生歧途上再次校准方向
10月21日,在县纪委监委领导陪同下,吴某带着赃款来到百色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接待了他,当场肯定他作出了重要而正确的抉择。
吴某被依法留置审查,但他说:“心中的石头落地了。”审查调查人员依法调查取证,吴某或许是因为紧张,或许因为心存侥幸,一开始还是支支吾吾。
“不把问题彻底讲清楚,投案意义在哪里?”“要对得起家里的期待,朝着最好的结果努力……”审查调查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走入歧途的吴某再次校准了人生方向。他决定彻底坦白,彻底把自己交给组织——
2014—2016年,工程老板黄某承建多个水利项目。因项目审计现场测算与实际工程量不符等问题,审计报告一直无法出具,黄老板无法拿到工程款。他找到时任审计局局长吴某请求关照。吴某打招呼帮助黄老板通过了审计,随后黄老板给他送了钱。
吴某顶风违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今年6月,工程老板龙某打电话给时任副县长吴某,请求在结算工程款时给予关照。吴某照办,又收下“感谢费”。
赃款藏在家,就像埋了“炸弹”。吴某惶惶不可终日,他在忏悔书上写:“听到别人被组织喊去谈话,心里就发寒。”
祸根出在理想信念动摇
为何从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吴某深刻反思,在忏悔书中写道:“最根本原因是我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出了问题,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
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吴某一边流泪写忏悔书,一边反思为什么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他的笔尖,勾勒出走过的人生路——
吴某是农民的儿子,师范学校毕业后在县里最偏远的教学点当老师。2009年通过公开选拔当选县教育与科技局副局长,之后担任审计局局长、发改局局长,2019年9月开始担任副县长。
随着岗位调整、职务提升,吴某的理想信念动摇了、滑坡了。他自以为政治理论学习是党员干部的事,自己是党外干部,不必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标准来要求自己。他列席党组织会议,也只是走过场。吴某自我要求越来越低,没有跟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甚至是背心离向,以至走上歧途。
吴某政治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群众意识日渐淡薄,把坚持党的领导错误理解为“一把手说了算”,经常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导致“三重一大”等有关制度只是“墙上挂挂”。他不接受监督,逾规越矩,和老板吃吃喝喝、称兄道弟,甘于被“围猎”。
“吴某被留置前一个月还收老板的钱,是不知敬畏、不知止的反面典型。”调查人员一针见血。吴某痛彻心扉,想起组织的培养,想起家庭的叮咛,不禁泪流满面。
泪水打湿了忏悔书,所幸吴某选择了主动投案交代问题。他还有机会参加工作,重塑理想信念,为人民干事创业。吴某感叹:“主动投案才是光明的道路。”
乐业县原副县长吴某违法案获得从轻减轻处理,释放出强烈信号——相信和依靠组织是唯一正确选择。纪检监察机关在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吴某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吴某的态度认识等因素,对其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彰显了监督执纪执法宽严相济的政策导向,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查事实、看态度、给出路,突出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从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不少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不主动寻求组织帮助反而背道而驰。有的重金请风水先生、江湖术士,祈求逢凶化吉;有的求助“小圈子”“社会能人”,寻求破解之道;有的订立攻守同盟,妄图对抗调查……这些党员、干部错上加错,最终自食其果。
吴某主动投案,折射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及所取得的成效。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促使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消除侥幸心理,唤醒其对组织信任、对党纪国法敬畏。组织是最坚实的靠山,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要及时回头,主动向组织坦白,方能重新回到正确轨道上来。